1、药品生产企业对环境监测有要求,那是必须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工生产,必须经过“环评”合格、验收后,才能正式生产。其中就包含环境监测。药品生产企业开工生产后,也必须按照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物排放,以及噪声排放的环境监测,经过监测合格后,才属于达标排放。
2、GMP附录一中的无菌药品生产要求动态监测微生物状况,包括沉降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表面取样法等。成品批记录审核包括环境监测结果。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后可增加微生物监测。
3、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第四十一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1、第五十五条 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 第五十六条 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
2、第五十五条 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第五十六条 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
3、设备的设计与安装应符合药品生产及工艺的要求,安全、稳定、可靠,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 设备的材质选择应严格控制。与药品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均应选用无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的材质。
4、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5、gmp法规适用范畴包括制剂生产的全过程以及制剂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内容。gmp介绍:全称(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良好作业规范”、“优良制造标准”。
1、药品销售法律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具体的条件有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3、企业资质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此外,企业还需具备从事药品生产所需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设施等。生产条件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4、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l)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6、药品生产资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需要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该证书是开展药品生产的合法凭证,需要向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申请,并满足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生产场所: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场所。
1、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 厂区的地面、 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 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 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第四十一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 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2、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3、内部空间划分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若厂房内设备众多,应避免过多隔断,可利用地面色调或有色标识来区分不同区域。标识划分区域时,注意避免色系过多,以免造成视觉混乱。对于需要明确区分的设备区域,要确保数据和空间布局的紧密结合,同时考虑工作距离的流畅性以及减少灰尘和噪音的干扰。
4、实施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同时《2010年版GMP附录》包括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等5种剂型生产中的具体规定。
5、版中国GMP规定洁净区的洁净级别为A、B、C、D四个级别。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